福建罗源:两万多人同观“过火”盛况 千年古镇产业兴******
中新网福州2月4日电 (刘其燚 黄益辉 黄佳文)“今天我特意带朋友们来村里观看‘过火’。”2月3日,元宵佳节将至,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备受关注的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罗源县进水宫庙会(过火)活动再一次在众人的欢腾呼喊声中拉开帷幕。
起步镇当地民众林先生和朋友在现场欣赏过火活动,忍不住连连赞叹。他表示,带朋友们来体验罗源的特色民俗活动,让他们切身感受一下罗源特色的民俗文化。
在活动举办地点——起步村盘龙池山头,前来观看的游客们已将山头围得水泄不通,只见村民们在场地中围起了一个巨大的圆形“过火埕”,场地中央的炭火堆直径约30米、高约50厘米。
罗源县进水宫庙会(过火)活动现场。 刘其燚供图据主办方介绍,这堆由700多篓木炭铺就的“过火埕”,燃烧时温度可达300℃。所谓“过火”,就是人赤着双脚,一步步走过这用炭火铺成的“毛毯”,以此向神明祈求平安和好运。
“‘过火’寓意着走红走火、红红火火。”本次过火活动的组织者之一尤端新介绍道,罗源的习俗认为“过火”可消灭灾厄,除秽驱邪,保境安宁,五谷丰登。“活动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前来观看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今年的活动组织难度比较大,村里这次有30个村民参与组织工作。”
据了解,本次“过火”活动的观看人数达到了两万多人次。为了保障他们的出行安全和观看体验,罗源县提前做了安全保卫工作部署,罗源县公安局采取了加派协调警力、规划区域、分点分组等措施,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
“这是我第二次参观‘过火’活动了。”来自福州的游客刘女士说,活动开始前,她在镇上集镇逛了逛,吃了小吃,还去参观了神光寺。“起步镇变化很大。和前几年相比,街道整洁了,文化氛围也更加浓厚了。”
罗源县进水宫庙会(过火)活动现场。 刘其燚供图随着起步镇集镇改造的完成,这座千年古镇焕发勃勃生机。春节期间,起步镇21个村中有15个开展了特色的民俗活动,吸引大量游客前往游玩、参观,带动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也让村民们在“家门口”增收致富。
起步镇宣传委员陈菲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宣传和挖掘当地民俗文化内核,加强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农文旅”融合,让村民们过上“文化强、产业兴、百姓富”的幸福生活。(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